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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86
核心提示:
讯: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会公平。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引导居民 电力消费的作用,进一步提升阶梯电价制度实施效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

  通知提出,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已经出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兼顾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要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业主不得对租户用电进行加价,扰乱电价秩序。对“一房多户”、“一户多人口”等问题,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可通过分线分表或适当增加电量基数等办法妥善处理,确保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得到顺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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