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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做好2014年电力 迎峰度夏工作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76
核心提示:
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推进中还有不少困难需要克服;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频发,网架结构日益复杂,电网安全运行难度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基础仍然薄弱,政策支撑不强,在移峰填谷、保障供需平衡方面的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应有发挥;部分地区配电网建设仍然相对滞后;部分地区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工作存在重降价让利、轻机制建设的现象等。

  针对目前电力运行和供需衔接中存在的问题,今年迎峰度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的精神,按照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电,努力消纳清洁能源,深入开展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多措并举,保障电力可靠供应

  (一)务必确保民生用电。各地要制定好有序用电预案,细化工作措施,把居民生活用电放在第一位严格保障,确保医院、学校、农业生产等重要用户用电的安全可靠。电网企业要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按照用电需求第一时间满足、用电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的要求,积极主动满足各行各业用电需求。

  (二)加强生产运行调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交通、铁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港航、铁路等企业的指导协调,着力做好应对极端天气、水害断道等自然灾害的准备,组织好电煤运输。发电企业要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主动与煤矿、油气企业和运输部门沟通,确保发电燃料需要。电网企业要科学安排运行方式,强化跨区跨省电力支援,优化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各地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支持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妥善处理电力供需平衡和机组改造的关系,科学安排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要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对发生事故、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电力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提高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技术防范水平,减少外力破坏输电线路事件,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对问题集中地区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电网交直流混联、西电东送等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反事故措施。全力防范发生电力生产事故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四)强化电网薄弱环节改造。各地要做好规划与协调工作,预留电网特别是输配电建设用地的空间,及时化解相关矛盾,保证企业征地拆迁、建设施工顺利进行。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城乡配电网投入力度,梳理薄弱环节,按照“一变一策”、“一线一策”的原则,逐一制定应对方案,重点解决好变压器和线路过载、设备老旧问题,大幅减少“卡脖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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