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点如下:
1)扩大分布式类型,可执行集中式标杆补贴,隐形提高地面电站额度: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在35千伏以及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可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
2)地方政府支持,增补贴,扩资源。引导业主使用光伏电站,对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领域,保障房,农村加大支持力度,并鼓励给予地方补贴,将建筑光伏应用纳入节能考核指标及奖罚制度,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资方式的电费优惠或者屋顶租金指导。
3)补贴可选择转为标杆电价托底,同时提高补贴到位及时性,增加电站收益。第一,可预留国家财政补贴的方式确保资金到位,第二、对项目补贴资格申请实行按季上报并形成目录,第三、对自发自用比例低,用电负荷不稳定或者无法履行合同能源管理合约的项目,可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选择变更,原则上不在转回),托底光伏电站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