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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今后,城乡居民在自家屋顶建
光伏发电站将有更优厚的补贴。7月28日,《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我市
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获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其中规定,市区家庭式
光伏电站补贴标准将由原来的2元/瓦提高至3元/瓦,以吸引更多家庭兴建光伏电站。
等代替。
项目开工时间表也已确定。按照规定,项目自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实质性开工建设、6个月内必须建成并网,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除延期获准的分布式
光伏项目外,未按期开工建设的,将取消该项目备案资格,未按期建成并网的,不纳入本年度分布式电站指标支持范围。
的电价优惠幅度不得低于9折。同时,探索推进分布式光伏就近售电、电费收缴新模式,在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后向全市推广。
的一道坎。为解决这一难题,合肥市将探索设立市级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对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审核通过后可提供贷款担保。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探索建立
光伏产业投资基金。
产品,2014年7月1日以后在市区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给予的一次性补贴标准由2元/瓦提高至3元/瓦,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五县市的补贴标准由3元/瓦提高至4元/瓦。
一体化新产品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100万元。若屋顶产权人提供屋顶资源也将得到资金奖励,按照规定,其装机规模超过0.1MW的,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MW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上限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