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1-80392549

2014版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操作规范(三)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87
核心提示:
网讯 2014版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操作规范(一)2014版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操作规范(二)

节能技术及产品选择

指:办公类照明、商业类照明、学校类照明、宾馆类照明、医院类照明和工业类照明。

照明;

  (3)灯具安装高度较高的场所,应按照使用要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或LED 照明;

  (4)旅馆建筑的客房宜采用LED 照明或紧凑型荧光灯;

  (5)各类室内建筑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对电磁干扰有严格要求,且其他光源无法满足的特殊场所除外。

  7.1.2.3 应急照明应选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

  7.1.2.4 应根据识别颜色要求和场所特点,选用相应显色指数的光源。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不应小于80。常用房间或场所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本规范第6 节的规定。

  7.1.2.5 应根据各室内建筑照明的不同需要,选择相应色温的光源。

  (1)办公室、学校等的照明宜选择4000K 色温的光源;

  (2)宾馆照明宜选择暖色调光源,如色温3000K 以下;

  (3)为进一步满足室内人员的生理健康,体现照明与健康的新理念,在有条件的场所,可使用可变色温的照明系统,色温可从暖色调的2700K 到冷色调的6500K;

  (4)为进一步体现照明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在有条件的场所,可采用可变色温和可变色彩RGB 的一体化的照明光源系统,活泼室内环境,如LED 照明。

工博士工业品商城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商城( www.m.eepottsltd.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联系电话:021-31666777
新闻、技术文章投稿QQ:3267146135 投稿邮箱:syy@m.eepottsltd.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