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规范节能服务公司在照明领域开展节能服务业务,提高节能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
1.2 绿色照明是指通过提高照明电器和系统的效率,节约能源;减少发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体现现代文明的光文化。
1.3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4 本规范适用于节能服务公司开发并实施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5 本规范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一个整体。
1.6 本规范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24915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8750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
SJ/T 11395 半导体照明术语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 50582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JGJ/T 16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3 操作流程综述
节能服务公司开发并实施一个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不断地对项目进行深入调研,与协作各方深入沟通,才能达成有利于各方的业务模式。一般情况下,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包括以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