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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全文)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15
核心提示:
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 光伏制造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我国 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本条第(三)款产能要求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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