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DM专*增长迅速
专*权是一项地域性的权利,要在不同国家获得专*保护就依靠优先权到不同国家地区分别进行申请,这样基础专*就会在不同国家形成同族专*(FamilyPatent)。
涉及OFDM技术的专*通过检索,截至2008年9月初共有8100余件基础专*(DWPIBasicpatent),本次检索共有8000余件基础专*,产生同族专*约21000余件。此次检索到高通公司基础专*360余件,产生同族专*超过1800件。
图1 OFDM 技术专*的逐年申请变化情况
从本次的检索结果来看,最早的一件有关OFDM的专*是1986年由法国电信和法国政府共同申请的FR2609228-A,技术主题是使用频分正交技术传输电视信号,这件专*是关于“离散傅立叶变换实现传输和梳妆滤波”。而这也正是使得OFDM系统结构简化,趋于实用化的关键技术。这件专*共在美国、德国、日本、欧洲专*组织产生了8件同族专*,最晚的一件同族是1987年在德国的同族专*,因为专*权保护期限为20年,目前这件基本专*已经过期失效。
从发展趋势看,OFDM的专*数量从2000年后增速加快,图1显示2007年和2008年的专*数量有所下降,是因为专*申请的公开延迟导致。根据趋势,近年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
图2 参与研发OFDM 技术的专*发明人数量变化情况
图2蓝色代表已经在OFDM技术上申请专*的发明人再次申请的数量,红色代表新人。可以看出参与到OFDM研发人员人数不断增加,目前仍是研发的热门领域。
OFDM技术的应用十分广泛,这在专*中也有明确体现。专*所涉及的专*分类号的分布情况看,应用的范围不断扩大,从2000年后逐年新增主题的量一直比较平稳。
图4 OFDM 世界专*拥有者结构情况
OFDM专*未被完全垄断
从专*拥有者结构图看到(如图4),OFDM技术并没有完全为大型跨国机构所垄断,拥有100件以上专*机构的专*总量占到全部的40%,在这个量级我国有华为公司和中兴公司这样的大型企业;拥有件数在20-100的机构专*量占到总量的20%,我国有一批大学和企业如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及北京创意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贝豪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等在这个量级;6-20件这个量级占到总量的约16%,其中我国有西安交通大学、大唐等机构。
从中看到我国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已经认识到OFDM有关技术的巨大产业前景,在这个领域积极申请专*,并且已经拥有一定份额。
图5 OFDM 技术专*优先权提出国家排名情况
中国是OFDM专*技术第四大原创国
专*具有地域性,要想获得不同国家的专*权保护,就需要依靠基本专*的优先权到各国申请,通常情况会在技术的产生地申请基本专*并以此为优先权。所以专*优先权国家是帮助判断各国在技术上的实力的重要指标,图中以中国专*为优先权超过700件,是OFDM技术第四大原创国。
国内申请专*比例近半
OFDM的中国专*情况应该是公众所最关心的,最早的申请是1994年的两件国外来华申请CN94103352/CN94193326,申请人分别为日本松下公司和德国汤姆逊-布朗特公司,这两件专*都被授权。其中松下公司专*CN94103352又产生13件分案申请,目前其中5件被授权,其余仍在审查中。在1998年以前没有国内申请的OFDM主题专*,第一件国内申请是1999年四川长虹公司申请的有关HDTV数字电视传送系统的专*—— CN99124605,这件申请在2004通过审查获得授权并至今有效。
1994年到2005年,国外来华申请数量一直领先国内申请,但近年国内申请的发展速度更快,从2006年开始国内申请超过国外来华申请,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总体看,国内申请和国外来华申请在审查中的发明专*申请705比764、有效专*权99比170,相比有一些劣势。国内申请目前发展势头良好,所以在OFDM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有很大进步。
三星公司、松下公司、高通公司、索尼公司、东芝公司拥有OFDM专*量排名世界前列。与之相比我国的大型企业中兴和华为的专*申请件数超过120件,与前十位公司差距并不太大,保持目前的发展势头未来应该能够进入专*拥有量排名前列。
5大公司中起步最早的是松下和东芝公司开始于1992年,最晚的是高通公司1997年,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