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1-80392549

发改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通知【全文】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73
核心提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4]489号

方式,推动社区低碳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的城乡社区。通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探索有效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水平的途径,对于实现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合理、运营高效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广泛参与,打造一批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低碳社区试点,有效控制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重点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国家低碳试点省市要率先垂范,大力推动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到“十二五”末,全国开展的低碳社区试点争取达到1000个左右,择优建设一批国家级低碳示范社区。

工博士工业品商城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商城( www.m.eepottsltd.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联系电话:021-31666777
新闻、技术文章投稿QQ:3267146135 投稿邮箱:syy@m.eepottsltd.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