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震方面新的安全标准规定,核电站进行抗震设计时需要考虑的活断层范围要由13万年前至12万前曾经出现过活动,改为最远到40万年前曾经发生过活动,核电站反应堆所在建筑等建设设施要建造没有活断层的地基上。在预防海啸方面,新标准规定要给整座核电站设定防海啸标准,要设置符合最高抗震标准的防波堤等,要针对活火山、龙卷风等采取相关措施。
此外新标准还规定,电力公司有义务应对重大事物,除了配置发生事故时能够冷却反应堆电源车和消防车之外,为防止事故造成放射性物质扩散,还需要为反应堆降压材器设备增加放射性物质过滤功能,还必须具备抗震措施并设置具有防辐射功能紧急情况对策处,以保证发生核泄漏事故以后也能够进行修复作业。新标准还把核电站的运转年限设定为40年,但是也说明在通过特别检查,详细掌握设备老化情况以后,如果符合新标准所规定要求,可以允许额外延长运转年限,但延长许可只能获得一次,最多只能延长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