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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13
核心提示:
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 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行为,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保障交易主体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国家电监会。

  各区域电监局可根据本规则,商省电监办制订本区域跨省电能交易实施细则,报国家电监会备案。

  附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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