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烟气脱硫工作通知如下:
等工业的加快发展,煤炭消耗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污染不断加剧。2005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62.45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47.11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5.34万吨;全省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6毫克燉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82%;酸雨平均发生率达3.3%,比2000年增加175%。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是我省二氧化硫污染的主要来源,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中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96万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59%。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工作,不仅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电力工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力度,确保实现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到2010年年底,全省所有火电厂必须分期分批建成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设施,并配套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确保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凡未按照限期治理时限配置脱硫设施、不能达标排放或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火电厂,届时一律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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