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条块分割、没有互联互通的广电网络而言,所面临的竞争形势日益严峻,对国网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也就多了更大一份期待。
广电网络还需要国网吗?
经济学上有一条梅特卡夫衡量法则,主要针对信息网络。梅特卡夫认为,在未实现互联互通之前,某一个网络的价值仅仅由自身的技术性能和规模决定;而在实现互联互通之后,网络的价值则是由三个因素决定:①网络自身在传输方面的技术性能和运营规模;②网络与其他类型网络连接的紧密程度与稳定性;③网络通过互联互通所能获得的其他网络提供的虚拟传输能力。总结起来就是,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平方速度增长。这意味着,对于一个互联互通的网络而言,整体用户要远远大于没有互联互通的网络。
电信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就是遵循这个原则的典型,比如一个人对电话号码产生的依赖性及换号成本。而相较于电信网络,由于互联网企业的业务产品具有更多的社交维度与关系网络,这意味着其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立方乃至N次方速度增长,比如一个人的QQ,不仅仅是单点通讯,QQ群、朋友圈、QQ空间这些都是多点通讯。
但是梅特卡夫衡量法则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在用户规模扩张阶段,网络价值以平方乃至N次方速度增长。而在用户规模缩减阶段,网络价值同样以平方乃至N次方速度降低。
这一点在互联网行业尤甚,新浪微博崛起后,无论腾讯、搜狐还是网易,花多大的代价都扳不倒前者“微博之王”地位。然而微信崛起之后,却在不长的时间内令微博的用户与活跃度急剧下降。这也决定了互联网行业所推崇的用户体验至上、产品快速迭代的核心所在—一款互联网产品能够在短时间爆发式崛起,也能在短时间内快速陨落,产品唯有不断创新乃至颠覆才能永葆青春。
相比较而言,广电网络一没有彻底完成双向化,二没有实现网络间的互联互通,网络价值不会随着用户增加快速增长。一个用户离开广电网络之后,他的损失是非常小的,自身仅仅是不再看有线电视了,对其它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这与用户的电话号码价值、QQ号码价值、微信账号价值相去甚远。
无论是各地网络公司开展的全媒体、新媒体电视业务,还是友好网、云服务联盟等行业性组织,均是从构建双向化的业务和互联互通的网络出发的,增加用户的在网价值。而国外以康卡斯特为代表的有线电视运营商成功向信息网络服务商的转型也说明了这一点。
国网,代表了广电网络的信息化发展方向,代表了广电网络的互联互通乃至全程全网方向,代表了广电网络在互联网潮流下顺势而为的方向。
当然,国网在不同人眼中是不一样的,但无论以何种形式、何种路径、何种角色来成立全国性的国网,都应该是广电网络所需求的,能将广播电视网络从区域性的“传输网络”建设成真正全国性的“信息网络”,当然这些都避免不了会成为各方利益权衡的地方和角力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