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网讯:在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发展智能
电网和分布式能源,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提出,将“适时调整风电上网电价”作为2014年的主要任务之一,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业界对“调价”话题很敏感,但调价并不意味着就是降价,“调整风电电价”显然是为完成总理报告中所说的“发展风能”这一国家目标而服务的具体手段,何时调、怎么调,应该严格围绕如何落实中央政策目标来进行。如果风电价格调整能够促进风能产业发展,当然是正确的举措,反之就是南辕北辙。那么如何保证风电电价调整起到促进风能产业发展的目的呢?笔者认为应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地区、风能资源、工程建设投资以及并网消纳情况,在科学测算项目成本的基础上做出合理调整。结合当前风电发展情况,风电电价的调整需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项目为例,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贷款期15年,贷款利率为6.9%(2009年长期贷款利率为5.94%,2013年长期贷款利率已上升至6.55%,在银根紧缩政策下,各银行对风电项目的贷款均采取利率上浮形式,平均上浮率达10%,导致实际利率已超过7.2%,利率设定值已经非常保守)。根据目前风电项目投资回报特点,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是行业基准收益率,可以保证项目保本微利,若项目要求有较好的投资回报,则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要达到10%,本文按8%的基准值测算。在纳入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折旧率、保险费率、人工费、运维费、城市维护及教育附加费率等评价参数的同时,对各参数均选取了较低的保守值。四类资源区的测算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