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早在去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之前,贵州省经信委就主持召开了省内的煤炭产运需协调会,并下发了2013年的贵州省内电煤指导计划。
在一份贵州省经信委和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名为《关于下达2013年省内电煤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中,记者发现,“2013年是我省电煤逐步市场化的过渡期,电煤供需还不具备完全依靠市场来调节的条件”的表述明确地写在了通知中。
贵州省经信委电力协调处处长金必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贵州省电煤保障模式由“指令性计划”转为“指导性计划”,政府部门只指导供需总量和框架,不再指导价格,由煤电双方自主定价,但对迟迟无法达成一致的重点合同,有关部门将进行协调。对于国务院指导意见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的要求,金必煌对本报记者解释:“我们这个不叫干预,我们只是搭建一个平台让企业来谈,我们下发的只是指导性计划,不是强制性计划。”电监会贵阳电监办价格财务处处长沈军则对本报记者表示,贵州今年的电煤供应情况较好,80%以上的电煤可以在省内解决,所以贵州没有参与全国性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目前贵州仍有将近800万吨的电煤库存,电煤供应不存在太大问题。”沈军对记者说。
在记者拿到的一份贵州省内电煤指导性计划的数据表单中,包括10家重点煤炭企业和各市地方煤炭企业在内的供煤单位2013年须安排电煤共计6700万吨,对口贵州省内的18家重点电厂。
“我们还是坚持了贵州的传统做法,给煤电双方提供一个见面磋商的平台,大家今年签的都很轻松,基本都达成了协议。”金必煌对记者说。
据了解,贵州省自2007年整体放开电煤价格后,就不再指导电煤价格,企业与企业之间自主进行商业的谈判定价,但政府在签订量上仍下发“指导性计划”。
南方区域煤炭市场和北方区域煤炭市场有很多不同之处,贵州省煤炭市场更是独具特性,对于这样一个完全以中小煤矿为主的省份,市场情况比较复杂。
“我们是全国唯一一个由中小煤矿搞大(规模)的省,不适用完全的市场大框架,贵州和北方的情况完全不同,我们从来不和北方市场进行比较,比如环渤海煤炭市场的行情,对我们这个区域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和参照意义,我们只是参考一下,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还不如进口煤对我们的影响大。”金必煌对记者说。
记者获悉,按照贵州省经信委的要求,贵州省内重点电煤合同须于2013年春节前签订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