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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风塔双反落定影响有限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7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06
核心提示:
又一个“双反”裁定落到我国beplay规则 领域。当地时间 1 18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6 名委员就中国和越南输美应用级风电塔筒“双反”案进行终裁表决性投票,结果出现了 2 人认为存在实质性损害, 1 人认为有实质性损害威胁, 3 人认为既没有实质性损害也没有实质性威胁的结果。据了解,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两周内公布终裁结果,并于 2 20 日后公布裁决报告,专家判断,认定无损害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这不是一个独立事件,自去年开始,美国、欧盟等就曾对我国光伏产品挥起“双反”大棒。

“双反”起因

  应用级风塔双反事件起源于2011年。这一年的1229,美国风塔贸易联盟(Wind Tower Trade Coalition)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输美应用级风塔产品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在美国2011年应用级风塔的进口来源地中,中国仅次于加拿大排位第二,输美相关产品价值约2.2亿美元。

  美国时间20121218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终裁公告,决定向中国输美风电塔筒征收44.99%~70.63%的反倾销税,以及21.86%~34.81%的反补贴税。但根据美国调查程序,美国商务部作出双反终裁尚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才能确定是否生效。而一个月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也并不乐观。

  据了解,在补贴认定方面,美国认为我国风塔使用的钢铁都是由国企生产,必然获取国家补贴。而在倾销认定方面,美国不承认中国具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会选择替代国进行参考。它否定中国风电产业对美出口的增长,是因为中国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生产技术和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而直接将此归因为依靠倾销和补贴。这让国内相关企业大声喊冤。

影响有限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结果公布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他们均表示,此次双反对我国风机塔筒行业影响有限。

  据了解,我国从事风机塔筒生产的企业数量超过百家,有些大型主机厂也建立了自己的塔筒生产工厂。尽管企业众多,但他们的主要市场仍集中于中国国内,出口企业较少。而一些涉足出口的企业则已经想好了应对之策。

  在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传来时,我国塔筒生产代表企业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风能”)即发布公告称,在美国商务部公布的调查期(2011111231)内,其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均为100千瓦级小型风塔,不属于本次双反案中所涉及的“应用级风塔”。201211日起至20121220期间,其累计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的销售收入约为460万美元,所涉项目均已在初裁结果发布之前执行完毕,本次裁决结果对初裁结果发布前已执行完毕的项目不存在任何影响,其也尚无正在执行的出口美国的订单。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则表示,在调查期内,其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36391万元,约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8.64%本次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对公司已经出口美国订单没有影响,但对后续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出口订单的承接会带来不利影响。然而它也同时指出,其位于丹麦的欧洲生产基地已经正式投产,首批风塔产品已顺利完成交货;其还将继续稳步推进国际化工厂布局,进一步加大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以避免美国双反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尽管目前没有对美出口业务,泰胜风能也未雨绸缪,在加拿大下设了塔架公司,目前建设进展顺利。由于其良好的区位优势,未来产品可覆盖加拿大及北美主要风电塔架市场。泰胜风能公告称,通过该海外子公司向美国出口“应用级风塔”不涉及双反问题,因此,其认为本次双反对公司未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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