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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引争议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2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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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能源局今年8月来连发两个直购电通知,以及国研中心383方案提出电力改革建议,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大用户直购电作为新一轮电力改革突破口的思路愈加明晰。

所谓大用户直购电,是指在不改变现有电网体制的前提下,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洽谈电力价格和交易电量,公平开放电网,国家制定独立输配电价并实施监管。“直购电能绕开电网‘独买独卖’的垄断格局,这对于致力于市场化的电力改革而言,是一条相对容易实现的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政策扶持力度超预期点燃了多地重启直购电试点的热情,然而,缺乏独立输配电价、地方行政干预变相降价等问题,让这一改革的推进不容乐观。为此,中电联在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季度电力形势分析会上提出,要加快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加快发电环节两部制的电价改革,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改变电力交易方式,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

按照2002年既定的“电改方案”,即业内统称的“5号文”,电力改革要实现厂网分离,主辅分开,输配分开,竞价上网,最终实现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让电力企业和大用户开展直接供电试点也在彼时被第一次提出。然而,时至今日,只有厂网分离基本实现,主辅分离仍不彻底,输配分开尚无时间表,竞价上网以及电价市场化更是遥遥无期。

“改革十年来,社会各层都有不同的意见反映。我国已经进入电价上涨周期,电力市场化改革必须继续推进,国家应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而不是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认为,电力改革核心不仅仅是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等,关键还要从电价机制上入手,更多采用市场机制调节电价,减少行政干预。

经过近些年的探索与博弈,大用户直购电作为电价改革突破口已成为各方共识。欧阳昌裕认为,大用户直购电的本质不是降低电价,而是赋予用户的用电选择权,促进输电和售电分离,实现电力市场两头的竞争,而这恰恰是市场化改革最重要的推动力。

今年8月,重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取消和下放包括行政项目审批权”的要求,有关部门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10月和工信部再次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开展规范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并要求纠正各种变相的让利优惠行为。

与过去10年仅7省获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年多地重启直购电试点。目前广东扩大直购电试点规模,四川重启直购电试点,山西、甘肃也正式加入试点行列。

但当前直购电试点也是问题重重。“办法细则不够完善不够明确,缺乏独立的输配电价,企业和居民用电交叉补贴,而且部分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来指定买卖电价和参与企业,并没有真正让市场机制来调节。”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黄少中在日前举办的电力运行形势高端交流分析会上表示。

在欧阳昌裕看来,独立的输配电价不确定下来,直购电试点将难以在全国真正推广。他认为,目前一下子难以核实清楚电网公司的输配成本,但又要推开市场化改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按购销价差将输配电价固化下来,先推开大用户直供改革,然后再进行逐个核查,决定上调还是下浮,逐渐逼近最真实的输配成本。

而黄少中则认为,输配电价改革有两种思路,没有大的改革之前,购销差需要修订,可以仿效煤电联动的调节机制,也可按照一定的核算办法来核定输配电价成本,按照电压等级来细化电价,体现电压等级差。在核价方式上还有跨区跨省的区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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