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长江:贷款反映的是雷士照明的根本利益!
针对此问题,吴长江在9月11日的媒体通风会上表示:王冬雷的这个说法完全是对公众的一种误导。 吴长江表示2010年12月16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岸政府”)、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以简称“香港无极”)三方签署《雷士控股有限公司总部项目招商协议书》。三方约定:南岸政府出让21.9亩土地给香港无极照明投资建设“雷士总部大厦项目”。项目建成后,雷士将中国企业总部、结算中心迁入大厦办公。在达到约定的总产值和纳税额度后,南岸政府承诺给雷士控股优惠政策,例如,项目冠名权、五年内高管个人所得税区级部份返还、政府优先采购雷士产品、协助推广雷士产品、五年内企业税款区级部份90%补助。因后来香港无极照明在兴建“雷士总OFweek半导体照明网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申请雷士方面借资,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借款给无极照明,而是向银行为无极照明提供担保用于“雷士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所需。同时,无极照明用在建项目向“雷士中国”提供了反担保,现在的在建工程加上土地价值已经超过十亿元人民币价值。这些贷款全部用于了“雷士总部大厦”,反映的是雷士照明的根本利益。
事件演化到越来越偏离理性的轨道,事件也越来越变得扑朔迷离,俨然已成难以解开的死结……到底孰对孰错,仍然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