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是近年来各地环保部门着力开展的工作。各地根据当地情况修订有奖举报制度,不断调整奖励额度,以期激励社会公众的积极性,有些地方更是将奖励上限调至5万元。
按道理讲,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是事实上,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实施后,各地“12369”环保热线接到的电话并未因此明显增加,有些地方出台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规定半年后,仍无一人获此奖励。
公众举报本是一件既可以弥补国家监管力量不足,又可以解除身边环境污染隐患的好事,那为何没有出现举报爆棚,并大量获奖的场景呢?
首先是公众对有奖举报存在一定顾虑,担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对于环保部门来说,核发奖金有一定的条件,奖励对象一般为第一(时间)举报人。环保部门希望市民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有价值的环境违法内容,举报人在举报时需要提供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箱以及直接到市环保局等方式举报。
而这种实名举报的方式会让举报人承担一定的压力。客观来看,不少人对举报心存不少顾虑,除非威胁自身生存环境,否则不愿意承担被打击报复的风险。如果政府不能对举报人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举报人真实信息一旦泄露,就会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即使用匿名举报的方法提供线索,举报者仍需经受精神考验。
其次是举证。举报要靠事实说话。环保部门要求举报人提供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基本违法事实以及能够清楚说明违法情况的影像、书面材料(如用于污水偷排而埋设的暗管图)等证据或者重要线索。但是事实上,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材料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虽然环保部门收到一些市民投诉,但举报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没有针对性,对环保部门查处违法排污单位没有直接帮助,无法作为奖励的条件。在网络上风靡一时的“随手拍”活动中,就有相当一部分图片,因为照片拍摄角度、时间地点模糊等问题,被视为无效举报。这是公众举报中常见也是最大的难题。
第三,环保专业性强,除了较为直观的污水直排外,其他像偷排、利用渗坑、渗井排污行为则更为隐蔽,举报者如果不是对企业排污情况了如指掌,很难发现问题。而企业是否执行环评和“三同时”规定,是否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等,举报者如果不了解环保政策法规,也很难准确举报。
一个完备的社会系统,需要在方方面面对举报者的勇敢行为给予保护和激励。如果有奖举报在制度设计上不能消除公众担忧,不能适应现实情况,那么,想用有奖举报这招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恐怕很难如愿。
各地环保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多方征求各方意见,注重吸收有奖举报施行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举报办法,使有奖举报成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全国首开污染有奖举报先河的浙江省富阳市,环保部门专门制订了《举报受理保密规定》、《举报查处程序》等,凡参加举报受理和执法的人员,不能将举报人和查处情况告诉任何人,包括爱人、父母在内的所有亲戚朋友。如有发现通风报信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直至调离工作岗位,造成重大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环保厅将对“随手拍”粉尘污染的拍客加大宣传力度,把因气温而导致水蒸气凝结现象的工业企业烟囱冒烟状况和远距离、逆光拍摄等拍摄角度存在问题的图片予以详细解释说明,避免拍客因专业知识限制而造成的物力、精力消耗。
只有制定更切实际的激励机制,创新举报制度,让公众在举报违法过程中有安全感,才能更大限度地激发大家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