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可再生能源起步早、规模大、企业多、产业链齐全的省份,江苏当下在这一领域的企业正面。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实施,2009年首次修改。发展新兴产业,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是这一法规的主要目的之一,并提出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不过,据本报记者了解,江苏省政府在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时表示,由于当下国外市场增速放缓,国内需求不足,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亟需更高层次的统筹协调。而《可再生能源法》,尤其是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仍有进一步修改的必要。
江苏方面向全国人大反映,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有利于产业的发展,但实际执行中并未很好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发电并网非常难协调。”江苏在2009-2011年共获批27个金太阳工程,目前基本全部建设完成,但上网的项目为个位数并网价格低、手续多、审批时间长是主要问题所在。
“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很多,可以说市场竞争是很充分,但问题是,内需市场根本没有启动,也就是说,发的电没办法到达消费者。”江苏国信集团旗下一家生物质能发电厂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
以风能而言,截至2012年底,江苏风电整机生产企业共销售风机2156兆瓦,实现销售收入70亿元,凸显出其相关产业的高度发达。但是,连云港市一家风电设备企业副总告诉记者,“在政府的推动下,风电机组制造生产领域竞争激烈,销售价格下跌超过40%,利润接近0。”
而在太阳能发电生产领域,江苏组件电池产量约11吉瓦,约占全国1/2、全世界1/3。尽管中国国内光伏市场启动了部分示范工程项目,但截至2012年,累计安装量仅为7吉瓦。
至于生物质能发电更是亏损严重。至2012年底,江苏共有15家生物质能发电厂在运营,已建成装机容量37.2万千瓦。事实上,自建成投产以来15家企业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平均亏损超过1000万元,最大亏损金额近3000万元。
有金融业人士向本报透露,江苏每家生物质电厂银行贷款超过2亿元,负债率大于70%。目前,江苏省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多为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