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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渔光互补”有望获补贴 家庭屋顶发电难享受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09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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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近日, 光伏业喜讯频传。继月初业内期盼已久的补贴政策终于出台后,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 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省级财政每年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6亿元给予非国家财政补贴 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上网电价补贴每千瓦时分别比国家标准高0.3元、0.25元、0.2元和0.15元。

优在何处?

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

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该项目已列入国家“2012 太阳能示范项目目录”,国家已经补助了一半的资金,所以不享受上网电价补贴。

才能获得省补贴。”光伏业内人士分析,“国家的电价标准是针对光伏电站实行上网电价标准,所以按照道理,获得该补贴的应该是光伏电站项目。”

  该人士表示,最起码也应该适用于获得地方发改委审批的上规模光伏项目,一般的家庭屋顶发电可能很难享受到这个补贴,不过具体还要等细则出台。“目前高邮、宝应在建的‘渔光互补’等一批光伏电站项目都能享受这个补贴,尤其是宝应3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如果今年能并网,就可以享受每千瓦时1.25元的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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