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1-80392549

环保发电企业带头不执行环保制度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20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88
核心提示:

企业要进行试生产,须提前拿到环保部门许可手续,环保设施也应在试生产时同时投入使用。今日,记者跟随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在山西福润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采访了解到,该公司未取得环保试生产手续已开工试生产,本应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仍在紧张施工。

山西福润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应县大王路南,占地200亩,是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该公司副总经理崔连生介绍,公司的生物质发电不同于煤炭发电,用的燃料是农作物秸秆,用的水是城市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公司走的是综合利用再生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的路子。”崔连生出示了省发改委、原省环保局等部门针对该公司出具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批复”。根据该批复,公司经两年施工,7月26日开始设备调试,目前已发电上网了。发电上网,意味着企业已经开始试生产。“这个批复仅仅相当于可行性报告,并不意味着经过了环保部门的审批手续。”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副团长、省环境监察总队政委许荣民当即表示,“企业要试生产,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部门批准之后方可试生产。”而根据规定,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生产后还要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正式生产。

记者在该公司厂区看到,该公司的配套环保设施还没有建设完成,按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试生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立即停产。

本是利用秸秆、中水的环保企业,却带头不执行环保制度。对此,崔连生竟表示不清楚具体还要办理哪些环保手续。

工博士工业品商城声明:凡资讯来源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站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文章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商城( www.m.eepottsltd.com)联系,本网站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联系电话:021-31666777
新闻、技术文章投稿QQ:3267146135 投稿邮箱:syy@m.eepottsltd.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