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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4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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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提高同步增长,使劳动者报酬与付出劳动相适应,3月29日,在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装备制造行业代表签订了《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合同》规定沈阳市10个城区的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及零部件加工配套企业一线工人,涵盖沈阳市136家机械装备企业的7万多名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550元,且每年工资增幅不低于6%。

  “集体合同的签订是我们企业职工盼望已久的事情,使我们的工资和生活质量得到保障,虽然我现在的工资要高于最低标准,但有了这份合同也是对我们未来买了一份保险”。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说。

  据悉,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诞生,是继沈阳市餐饮行业、公交行业、建筑行业和汽车制造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之后,诞生的第五个市级行业集体合同。

  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工会联合会会长邓长辉表示,机械装备制造行业是沈阳市的支柱产业,集体专项合同的签订对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行业的发展有很好的拉动作用。下一步要在贯彻落实合同的工作上下功夫,让保障惠及每一位职工。(记者 刘策 实习记者 毛子辰)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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