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工信厅、国税局、地税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上报装备制造企业2012年税收列支返还有关情况的通知》,明确了2012年度我省装备制造企业税收返还列支、减免有关事项。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按照陕财办预[2011]207号文件确定的政策实施范围,对我省2012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进行了审核,确定了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3户企业集团及下属控股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具体返还金额核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来源:陕西日报)
核心提示:
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工信厅、国税局、地税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上报装备制造企业2012年税收列支返还有关情况的通知》,明确了2012年度我省装备制造企业税收返还列支、减免有关事项。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按照陕财办预[2011]207号文件确定的政策实施范围,对我省2012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进行了审核,确定了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3户企业集团及下属控股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具体返还金额核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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