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坚持持续变革,通过探索混合所有制,从一个科研院所蜕变为国有参股、中外合资的A+H股上市公司,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
通过改革改制,中联重科以百亿级国资带动了最高达千亿的社会资本,国有资产增值最高时达800倍。不同产权主体的融合发展,奠定了中联重科持续发展的体制基础。
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多元化是基础,治理结构是保障,内部运行机制是关键。
依法依规推进中联重科改革改制。原中联重科母公司长沙建机院的改制方案,严格遵照各项法律、规章和流程,经省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得到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股权转让公开公允。通过公开挂牌,管理层、员工和财务投资者受让建机院32.1%国有股权,从而在母公司层面融入员工股和外资股,形成了多元开放的股权结构。内部分配公正透明。改制总体方案形成、职工持股认购额度分配等关键环节,对职工完全公开,并经过了职代会审议通过。
2008年,建机院实现整体上市,所持中联重科股权在各股东间按比例分配,最终形成了中联重科国有、财务投资者、骨干员工以及其他流通股东共同持股的股权架构。
在改革改制过程中,中联重科坚持科学治理,保障同股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国有股东、财务投资者、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外资股等不同成分的资本,以董事会为平台,严格遵行法律法规,按股权比例表决,实现了同股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中联重科董事会成员7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均为管理、财务等领域的专家,有助于科学决策,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充分发挥国有产权代表的作用。省国资委专门制订了针对直接持股上市公司管理办法,尊重市场原则,以管理国有产权代表为主线,使国有资本意志在董事会充分表达,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监管。
中联重科还不断创新机制,抓战略管理、抓管控模式创新、抓科技创新,提升经营活力。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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