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围绕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总体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和科技引领,实施“一提”(提高新型建筑的质量和水平)、“两强”(强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强力推进热计量改革)、“三促”(促进绿色建筑加快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发展,促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进行)专项行动,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新建建筑要节能。城镇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严把规划审查关。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法对新建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严把设计审查关。各级建设部门要强化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管理,严格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施工图未通过节能设计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严把施工质量关。各级建设部门要理顺建筑节能监管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职责,严格施工过程监管,严格加强保温材料、门窗等进场材料的监管。严把房屋销售关。各级房管部门要全面执行商品房信息公示制度,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建筑节能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格执行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原则,对问题工程发现一起,查处问责一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建筑节能检查、抽查和即时处罚形成制度化。
住宅产业化。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谋划建设住宅产业园,扶持一批住宅产业化生产基地,打造住宅产业链。重点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等4类产业化住宅结构体系,非砌筑类型的建筑内外墙板等6类预制部品,住宅全装修及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至少有一个单体建筑实行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以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