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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促进江西
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出台16条措施推动江西
光伏产业加快技术进步、开拓市场、转型升级,为2015年光伏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千亿元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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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对国家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光伏制造项目不予立项和信贷支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省内
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光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光伏企业加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落实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装备水平、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技术创新。
、订单、应收账款等进行融资抵押或质押;对用电量较大的光伏骨干企业,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开展大用户直供电和建设自备电厂试点;对用气量较大的光伏骨干企业实行分档折扣气价,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推广应用“十百千万”示范工程支持规模,推进新余高新区等
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分布式
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鼓励省内企业投资建设
分布式光伏电站,对建设
光伏电站的企业,优先审批电力增容需求;鼓励居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净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江西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同步建成投产;为光伏发电提供并网服务,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光伏发电运行,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全额收购所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