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查内容
核实本案申请书、调查问卷答卷中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了解本案初裁后产业发展情况及其他与本案产业损害调查工作有关的问题。
二、核查要求
请提前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调查组的核查工作,根据核查内容进行汇报并准备相应的书面材料,同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三、核查时间
核查拟定于2013年9月23-24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核查人员
产业损害调查局领导、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案产业损害调查组成员。
联系人:余旭邢敏
联系电话:(010)65198074、65198062
传真:(010)65197578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