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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尚需落地 投资也应理性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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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国家能源局刚刚下发《关于征求2013、2014年 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的函》,要求在不出现弃光限电的情况下,2014年全国 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较今年提高两成,达到12吉瓦。其中,分布式光伏8吉瓦,主要就是屋顶电站;地面电站4吉瓦。在各省市区中,分配给江苏的额度最高,达到1.3吉瓦,其中分布式光伏1.2吉瓦、地面电站0.1吉瓦。“地面电站和屋顶电站的配额指标倒过来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看着一大堆刚申报的 光伏发电项目,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规划一处副处长陈国年有点为难,“企业积极性很高,但国家政策正面临调整。”

的投资狂热重新点燃,在光伏制造产能过剩尚未完全肃清时,新一轮的下游发电产能过剩或将汹涌而来,重蹈风电弃风的困局。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在无锡召开服务光伏发电企业座谈会,局长吴新雄再次强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意义:“与西部地区集中式 光伏电站相比,用同样的补贴资金,能够在东部地区多支持30%-50%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

电力公司首席技术官岳亚新坦言,中国的屋顶产权复杂,造成很多分布式 光伏项目申请下来后无法继续推进。除国家开发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对分布式光伏均持观望态度,让资本不太充裕的民营企业不敢大举涉足,只有国有能源企业考虑到社会责任才投一些项目。

  相关人士担心,政策一旦执行可能出现两边不讨好的结果:一是分布式光伏的配额指标放空,据初步摸底,目前我省已申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很少;二是地面电站项目受限,最终抑制了好不容易才启动的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对产业整体复苏也不利。常州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坦言,分布式光伏因体量小、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吸引力注定不如大型地面电站,“政策有收有放、因地制宜,才能起到预期效果。”据悉,我省已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微调指标—在配额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分布式光伏由1.2吉瓦降为1吉瓦,地面电站由0.1吉瓦提高到0.3吉瓦。“正在等待国家能源局答复,尽量减少新政对产业短期内造成太大冲击,保持产业平稳发展。”省能源局相关人士表示。

  目前,江苏的地面电站每度电补贴为0.57元,而分布式光伏每度电补贴只有0.42元。“如果分布式光伏和东部地区的补贴都能适当提高,政策导向落到实处,电站开发商和屋顶业主谈判的空间就会加大,屋顶业主会更容易接受分布式光伏。”苏州阿特斯首席运营官张光春表示,目前开发商只能给业主提供一至两成的用电折扣,再多就没有盈利空间了。但对业主而言,每年只省几十万元的电费,却必须承担造成厂房损坏等风险,不太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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