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组强调,此次专项监管工作,是国家能源局重新组建后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要求的重要举措。2013年7月至9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开展了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开放情况调研,此次专项监管,主要针对调研发现存在的问题,旨在维护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公正、公平、开放。专项监管为期3个月,主要对供电企业业扩报装接电制度和业务规范情况、业扩报装接电各环节按规定时限办结情况、按规定公开信息情况和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工作组明确,为确保专项监管以点带面,取得实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重点监管地区,并成立工作组驻点进行现场监管。专项监管工作将突出以下特点:一是实行组长负责制,确定重点监管范围,选取驻点监管地区,解剖麻雀,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探索经验后向全国范围推广,突出工作方式、思路的创新。二是针对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关键部位环节的监管,内容具体明确,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立说立行,为市场主体解难题、办实事,突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三是既查找问题,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工作经验,摸索监管规律,提出常态深度监管的思路,逐步建立专项监管的程序、制度和办法,促进能源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突出长效机制的建设。
工作组要求,工作组及供电企业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充分运用到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中,力戒“四风”、转变作风,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以实际成效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