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指出,综合名录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制定提供环保依据。目前,综合名录已经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相关产业、税收、贸易、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政策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截至目前,综合名录所列产品中,已有300余种“双高”产品被财税和贸易主管部门取消出口退税,并被禁止加工贸易,有效遏制了“双高”产品大量生产和出口造成的国内环境损害。
二是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市场导向。环保部门一直把环境影响较大的产品、工艺作为制定综合名录的关注重点,通过 “双高”产品、重污染工艺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形成明确的基于环保要求的市场导向,推动企业主动减少“双高”产品生产、出口,淘汰以重污染工艺为主体的落后产能;同时,兼顾现阶段应适当激励发展的部分环境友好工艺、环境保护重点设备,通过奖优惩劣,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
三是为削减高风险污染物工作提供制度“抓手”。综合名录始终紧密围绕污染减排、大气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任务。目前,“双高”产品中,含有30余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产排污量大、减排潜力也较大的产品,30余种含有大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18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近500种具有高环境风险特征的产品。通过国家相关经济政策的实施,引导企业减少这些产品的生产,有力地保障环保重点工作,促进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
这位负责人表示,综合名录制定始终坚持科学民主的工作机制,编制工作采取行业协会与专家学者相结合,并通过座谈论证、网络公开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10余家工业行业协会和行业研究中心,以及环保产业协会、大学院校等方面的意见。环保部门将以推动“双高”产品生产、出口及消费过程中隐性的、外部的环境成本“显性化”、“内部化”为突破点,努力构建相关产品、工艺、设备的环境、经济成本与效益的综合研究体系,更有效、更全面地发挥综合名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