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为主要抓手,突出政府主导、法规约束、示范引领、制度创新,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数据库平台建设,制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导则。 准入制度。加快制定交通运输其他用能设备、设施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力争完成《港口能效管理技术规范》等标准制定。研究提出加快高耗能、高排放交通设备设施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市场退出标准和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船等。
稳妥推进市场交易。研究提出关于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意见,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参与节能量交易的储备性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市场交易相关技术和标准研究。
三、推进试点示范,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继续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总结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一批城市试点经验教训,继续推进第二批城市试点。
深化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研究提出绿色循环低碳十个示范省和百个示范市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示范项目评选,公布一批示范项目。
继续推进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做好首批试点项目的总结推广,启动第四批甩挂运输试点,推广创新经营模式。
继续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示范。落实《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力争发布《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支持推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
组织召开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现场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