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废止的文件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204号)。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为2005年5月9日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899号)。修改内容包括删去第十一条中的“一般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管理由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百万千瓦级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未经许可,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以及删去第十四条。
其中废止的文件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204号)。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为2005年5月9日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899号)。修改内容包括删去第十一条中的“一般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管理由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百万千瓦级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未经许可,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以及删去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