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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定位“前装”成最大难题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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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货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需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有效监控平台。如未按规定执行,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将在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管理办法》,是否会对运输行业产生影响?道路客货运企业又是否做好了准备?

  运输企业已准备到位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北京祥龙阿尔萨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波介绍说:“两年前,公司已经为所有车辆配装了GPS系统,现在还可以和北斗兼容,可以说,我们在动态监管方面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因此不管这项规定何时实行,我们都已做好了准备。”

  “我公司从2004年便在每辆车上安装了GPS系统,随着技术的不断完善,服务方会对产品进行不断更新升级。如今,GPS已经成为运输车辆的标准配装。”上海舜通物流公司总经理谭卫东说。

  在上海,不仅货运车辆配装了GPS系统,客运市场也已全面覆盖。“上海客运车辆已100%安装了GPS系统,而且在两年之前就完成了该项工作。目前,我公司每一辆车的动向都能在监管平台上有效监管,所以该《管理规定》不会影响我们的正常运营。”上海中旅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世平表示。

  其实,政府在要求安装动态监测系统之前,就多次提出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而且去年还设定了9个示范城市推广北斗终端,因此可以预见,绝大多数城市的客货运企业已经落实。

  “的确,作为北斗试点城市,我们先于政府的要求提前安装了GPS系统,而且一年前在我们车上又装配了北斗系统。可以说,我们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任务。”安徽省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和祥说。

  此外,重庆富皇建材车辆管理处车队经理杨春发也指出:“虽然该《管理办法》要求在2014年7月1日起对运输车辆实行动态化监管,但重庆本地很早就要求安装动态监测系统。目前我公司内部车辆以及租赁车辆均已配装了GPS,而且以后更新也必须安装,否则无法在重庆落户。”

  用户认同安装动态监测系统

  《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了解到,如今客货运用户对动态监测系统的认识有了很大转变,并表示认同安装该系统。

  “安装动态监测系统非常有必要。”王波表示,对于客运企业而言,原先最大的难题是车辆运行过程无法得到有效监管,以至于出现司机违规操作的现象。虽然这些问题我们事后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了解,但欠缺及时性且不能在第一时间纠正。而安装动态监测系统后,监管人员可以在司机行驶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因此,动态监测是保证行车安全非常重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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