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1176号)规定,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停运或未达标运行时,应当从其上网电价中扣减脱硫电价。现将2013年度各有关燃煤机组脱硫电价扣减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发电企业脱硫电价扣减金额按《2013年度停运和未达标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扣减表》执行,详情见附件。
二、扣减脱硫电价款上缴省财政,纳入省价格调节基金账户。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四、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公司、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停运脱硫设施扣款待环保部数据下达后另文处理。
附件:2013年度停运和未达标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扣减表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