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全面加强依法监管,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必须有完备的电力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电监会成立以来,根据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确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和相关目标任务,总结电力监管实践经验,努力加强立法工作,推动制定《电力监管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实施26项监管规章和二百余件规范性文件,电力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同时,电力监管立法存在着效力不够高、系统性不够强等问题,需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当前,我国电力工业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电力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beplay规则 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电力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这些都对电力监管立法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立法工作需要与现行监管制度相衔接、相协调,推动形成并不断完善与电力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电力监管法规体系,切实保障电力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巩固电力体制改革的积极成果,保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在全面总结电力改革和电力监管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和电力监管的客观要求,系统设计,统筹谋划,突出整体性、配套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改革,从制度上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电力监管,做到电力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深入推进电力监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大局。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保证党和国家在能源领域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服务电力工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牢牢把握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严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严格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应遵循的“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法规健全”的原则。
三是整体设计、突出重点。注重系统性、完整性、配套性和规范性。统筹考虑各方面各层次的需要,注重现行电力监管法规规章与规划项目的衔接,妥善处理电力监管法规规章和其他法规规章的关系。
四是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注重把握电力监管立法的总体需求和主要目标,注重把握电力改革的进度,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逐步完善,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