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准年为2010年,分别对2013、2015、2020年提出了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的目标,2013年,广州珠江河段要实现稳定达标,2015年底,珠江三角洲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消除劣V类,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基本达到Ⅳ类。
至2020年底,广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90%以上的省控断面水质按环境功能达标,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0%以上,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省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