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明确了通过110(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的技术要求,修改完善了风电场有功功率控制、无功功率/电压控制、有功功率预测、风电场测试、风电场二次部分等技术条款,并增加了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要求的相关内容。该标准要求,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20%标称电压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应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625毫秒;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2s内能够恢复到标称电压的90%时,风电场内的风电机组应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对于风电场开发商,该标准也提出当接入同一并网点的风电场装机容量超过40兆瓦时,需要向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提供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测试报告,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兆瓦,需要重新提交测试报告。
电监会一直高度重视电力监管标准化工作。为实现依法、依规、依标准监管,完善电力监管手段,2007年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成立了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标委会)。电监标委会主要负责电力监管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包括电力市场、接入服务、供电服务、电力安全、普遍服务、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节约土地资源和节能等。
经过近几年的扎实工作,电监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实现依法、依规、依标准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建立完善了电监标委会各项规章制度。电监标委会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章程、公文签发流转程序、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及秘书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初步完成了电监标委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了《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框架》,经过多次研究完善,形成了包括基础、电力质量与安全监管标准、节能与环保监管标准、市场监管标准、输电监管标准、供电监管标准、价格与财务监管标准等方面内容的体系框架。三是稳步推进标准制定工作。2009年批准立项了7项国家标准计划,2010年批准了立项了2项国家标准计划,2011年批准立项了5项国家标准计划,2012年准备申报6项标准计划。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供电服务规范》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将于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