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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风波根源剖析:两家“雷士”的混战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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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讯 在经历了2012年创投风波仅仅两年之后,今年8月10日雷士 照明再起风波。随着一纸董事会罢免通知,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与大股东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围绕着雷士照明控制权上演了一出全武行争夺战,继而爆发口水战。雷士照明无疑是成功的,此战引发了各路主流财经媒体的追踪报道,照明人更是倾情关注,双方你来我往,剧情之跌宕起伏、台词之诡异煽情,扑朔迷离,绝不亚于影视大片,搅动得周天寒彻,其影响力已远超事件本身。

  热闹的大戏背后,人们不禁要问:雷士照明为什么三番五次出现如此乱局?一说是资本之过,一说是创始人之过,一说是觊觎者之过。然而每家上市公司都面临着上述三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故事,而像雷士照明这般宿命的企业却并不多见。难道真有“天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雷士照明前天乱、昨天乱、今天又乱,太多的前因后果,不弄清根源,不解决根本问题,明天还会乱,真爱雷士者,当以此为任!

两家“雷士照明”,是乱的根源

  在2010年《雷士照明招股说明书》概要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产品通过36名独家区域经销商的全国销售网络及覆盖中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2,461家雷士专卖店销售。”这是一个影子雷士,可称之为渠道“雷士照明”。雷士照明之所以能成长为行业的姣姣者,与当时遍布全国的独家销售渠道是分不开的,雷士照明在上市时将此作为有力的背书,无疑增加了对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旁观者眼中的雷士照明,实际上包含着上市公司“雷士照明”和渠道“雷士照明”,作为上市公司的雷士照明只是一家照明行业的制造企业,它的核心是技术、产品、品牌,并不包含渠道“雷士照明”。

  类似格力空调和国美电器,格力空调制造产品,相当于上市的“雷士照明”,国美电器卖空调,相当于渠道“雷士照明”,双方可以选择合作,也可以选择不合作。由于雷士照明成长过程的独特性,这两家“雷士照明”拥有统一的创始人和名号,并形成了血浓于水的相互依存关系,在雷士照明上市时,不管是人为设计还是疏忽,并没有将渠道“雷士照明”纳入上市公司,导致其价值被淹没,但却成为了制约上市公司的秘密武器,每次雷士照明风波时都会看到它的影子和致命的作用。

 两处“收银台”,是乱的导火索

  由于存在着两家“雷士照明”,上市“雷士照明”每年营收近40亿元,而近期爆出渠道“雷士照明”的营收在60-80亿元,看似一家雷士照明,却存在着两处“收银台”。一个在明处——上市公司的“收银台”,一个在暗处——渠道的“收银台”,明处的可以通过降价、铺货、授信等各种优惠政策向暗处的输送利益,亦可以通过提价等方式削弱暗处的利益,这种此消彼长的关联性,既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控制手段,也给人带来了很大的想象和操作空间,考验着掌管者和相关利益者的心智与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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