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夜之间,中国虚拟运营商的竞争进入新一轮的“风口浪尖”。正如雷军所说,站在风口上,猪都能够飞上天。
所谓虚拟运营商是指没有自己的通讯基础设施,借助传统的电信供应商来实现通讯服务的运营商。虚拟运营商通过向传统运营商租用相关的基础设施,建立具有自己特点的通讯业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业务。虚拟运营商没有自己的通讯技术设备和技术支持,服务依靠传统运营商来实现。传统的运营商在建立和维护通讯网络上开销巨大,这一概念帮助削减资本支出。工信部在2013年底和2014年初先后向两批共19家民营企业颁发了虚拟运营商牌照。今年8月底,工信部正式对外发放了第三批虚拟运营商牌照,截至目前中国虚拟运营商总数已达到25家。
工信部近日就向朗玛信息、中兴视通、用友、中邮世纪、世纪互联及银盛电子等6家民营企业发放了第三批移动通信专售业务试点批文。而上述6大牌照方中,除了一家中国电信的合作伙伴以外,其他的基本都是与中国移动签署转售协议。据悉,用于虚拟运营商的号码号段已经选定为170开头,中国电信号码段是1700,中国联通是1709,中国移动是1705。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还可能扩展。
虚拟运营商有什么用?简单来说,消费者可以从虚拟运营商处得到更加多样的服务,同时也有望获得更多“免费”的服务。为了竞争,虚拟运营商完全可能推出免费产品,然后通过其他服务盈利,以阿里巴巴为例,成为虚拟运营商后,可以让使用其手机号段的用户玩“来往”,流量完全免费。但是,在其光鲜的背后和诱人的优惠背后,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挑战之一:虚拟运营商的品牌能否得到消费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