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接《【评论】从资本角度看吴长江和雷士事件(上)》
二、吴长江的融资失误
按照公开资料信息披露,雷士照明于1998年11月13日,由吴长江联合两个高中同学凑齐100万元创立。其中吴长江出资45万元,占股45%;杜刚和胡永宏各出资27.5万元,共计55万元,占股55%。
2005年,在市场上迅猛崛起的“雷士”,企业内部却经历了一场重大变故。三个股东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股东之间最后摊牌。由于对方占有55%的股份,吴长江只有45%的股份,吴长江让出了董事长的位置。他被要求领走8000万元后彻底退出“雷士”。后来,在供应商、经销商的集体支持下,吴长江回到雷士。
但是,为了解决原股东退出的资金问题,以及收购世通投资有限公司,导致雷士现金不足,只好再次融资,引进了高盛与软银赛富。此时,第一大股东变成了软银赛富,吴长江跌为第二。这为吴长江第二次被逐埋下了隐患。
2010年,雷士照明在香港上市。2012年5月25日,吴长江被毫无征兆地“因个人原因”而辞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职务。接替他出任董事长的是软银赛富的阎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则是来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张开鹏。
经过近一年多的博弈,借助德豪润达的支持,吴长江于2013年6月重回雷士照明,出任CEO,董事长由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出任。然而,王冬雷与吴长江的蜜月仅仅持续了一年多。2014年8月,王冬雷突然发难试图罢免吴长江,遭遇吴长江的激烈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