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GTI峰会上,针对4G业务发展,中国移动总经理李跃提出了“三新”观点:第一,新通话,基于VoLTE的语音系统,高质量的多媒体通信系统。第二,新的消息,构建在即时通信领域的新的优势。第三,新的联系,包括个人信息、个人爱好,4G能够丰富表现每个人的社交需求。也就是说,在语音通信赚钱越来越难的情况下,运营商首先要基于传统通信进行产品创新,让客户更多地使用创新的通信业务,并愿意为此付费。
观点:在王建宙时代,中国移动也提出过“三新”,即“新话务、新业务、新服务”,虽然所指内容不同,一个是强调深挖市场,一个是强调产品创新,但在经营上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在现有需求遇到瓶颈后制定的对策。笔者认为这是必要的,但要靠这个赚钱,至少存在三大限制,第一是4G网络,目前的网络情况决定了运营商不可能很快出现赚钱效应;第二是互联网竞争,拿VOLTE来说,微信应该也会有类似的产品出现;第三,付费习惯,消费者为此付费可能问题很大。笔者认为,新的“三新”应只是运营商服务平台里面的一个功能,需要整体去经营才有价值,单独一新很难赚到钱。所以,对于通信业务创新,运营商应该向WhatsApp学习,不要有过太功利的想法。与其去争取这些并不长远、市场空间也不会太大的利益,还不如作为一种服务嵌入自己的平台,提升平台的总体盈利能力。
第二,靠卖流量赚钱
语音收钱越来越少了,短信可能要放弃了,而流量就像水电气,是4G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作为运营商在4G时代可以掌握的核心资源,流量是运营商一定会好好抓住的一个利润来源点。所以,早在2008年,中国移动就喊出了“流量经营”的口号。
观点:4G时代的流量一定是会暴涨的,但这不会带来运营商收入的暴涨。因为在运营商面前有三大压力:首先在国际资费压力下,流量价格一定会下降;其次,虚拟运营商的进入也会瓜分传统运营商的流量收入;最后,流量经营和存量维稳是非常棘手的矛盾。所以,笔者认为,流量只能解决运营商的温饱问题,绝对不能太过依赖。
第三:靠业务赚钱
在移动梦网模式解体之后,运营商通过互联网业务赚钱的路子基本上被堵了。如果说有些业务赚了钱,那就是运营商的集团信息化产品。基于运营商的电信级安全优势以及信息保护的考虑,运营商的集团信息化业务相比互联网企业具有先发的优势。在个人市场增长放缓的情况下,集团业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也将是运营商赚钱的重要来源。当然,对于运营商的互联网业务不能一棒子打死,比如说中国移动的一些业务如无线音乐俱乐部、手机阅读、手机游戏等,虽然放在互联网的大潮里难起波澜,但终归已建立了自己的盈利方式,有了一定收入。
观点:集团业务作为运营商赚钱的重要来源,其市场空间很大。只是笔者认为这个空间并不在于信息的接入或者信息化管理等传统领域,而更多的依赖于像滴滴打车、微信在餐饮行业应用等创新业务。像腾讯、阿里等互联网企业必然会加大对于集团业务领域的产品替代。所以,运营商集团业务能不能持续地赚到钱,要看产品创新能不能跟得上互联网革命的节奏。至于互联网个人业务这块收入,笔者认为运营商应该用全局的眼光、基于长尾的思维去考虑,依靠运营商的大数据优势,更多地专注于细分市场的需求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