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贸易调查应积极应对
美欧等发达国家为了掌握产业竞争制高点,纷纷通过知识产权、技术性贸易壁垒强化对产业的保护。美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主要为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和337调查。
当中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管的,根据申请人申请,就进口美国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针对被申请人采取的一种调查措施,337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调查。从337条款的历史发展及337调查实践来看,美国337调查带有很强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美国337调查有两大优势三种结果。其中,两大优势分别指的是美国提出337调查门槛很低,337调查效果却非常明显,一旦调查成立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将不得进入美国市场,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普遍排除令,则不分厂家的产品都不得进入美国市场。而三种结果是和解、原告胜诉、被告胜诉。有些美国企业通过337调查是为了把竞争对手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而有些美国企业则是通过337调查将竞争对手拉上谈判桌,利用其主场优势来实现有利于它的和解条件。
2013年美国共发起337调查42起,涉及中国企业17起,广东的电子、通讯、轮胎、家用电器产品受到美国337调查共5起,涉及不少大型龙头企业,特别是华为、中兴等公司。自2011年8月起,我国已经连续遭遇6起美国337调查,仅2013年就遭遇3起。2012年以来,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实施LED产业相关标准。
贸易摩擦中专*侵权比重占八成
而LED行业面临贸易摩擦首当其冲的是知识产权摩擦风险。对于缺乏自主技术的企业来说,面临的就是高额专*许可费的问题;对于具有自主技术的企业来说,可能就要面对国际产业巨头的专*诉讼。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启动428件337调查,其中被告涉及中国大陆地区企业的共计120件,其中涉及广东企业的为51件。涉及广东企业的51件337调查中,被诉广东企业胜诉的11件,占21.6%;16件以双方和解的方式结束调查,占31.4%,22件认定被告侵权,占43.1%;广东企业遭受的337调查,涉及专*侵权的占最大比重,为83.96%,其次是涉及商标,为7.14%,而涉及著作权最少,为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