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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互联网企业给电视带来了什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85
核心提示:
网讯——日前,大力推进家庭互联网战略的四川长虹以及作为互联网进军智能电视代表型企业的乐视网,在资本市场格外引人注目。也许,短暂的股价涨跌说明不了一切,但是,互联网企业进军智能电视领域后劲不足的弊端,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

  实际上,在产业资深观察人士看来,互联网企业进入电视领域并没有给这个行业施加有价值的影响,换言之,它们给这个行业带来的,既不是创新产品,也不是创新意识,而是营销意识——它们以实际行动告诉主流彩电企业,“宣传应该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一家主流彩电企业负责人这样总结他对乐视的看法:乐视对概念炒作的热情,远远高于它对产品创新投入的热情。曾几何时,彩电行业被视为中国最具营销意识的行业,但是在互联网企业面前他们发现自己相形见绌。

  翻检乐视超级电视的卖点,内行人大多掩口一笑,在他们看来,乐视拿来大肆宣传的“优势”实在算不上什么优势,乐视宣称拥有“三大颠覆”和“两大领先”:颠覆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营销模式,领先研发模式、产品价值。半年过去了,“颠覆”没有发生,“领先”成了销售持续低迷。

  乐视一度最让人激动的是其盈利模式,所谓“服务费+广告”。当主流彩电企业纷纷宣布“内容终身免费”的时候,内容更丰富、用户体验感更好的主流彩电企业,一下子断了乐视、小米的财路,让“收取服务费”成为几乎不可能。靠广告赚钱同样不靠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销量,拿什么吸引客户投放广告?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这样评价乐视、小米:我们有2000多万台智能电视都不敢卖广告,他们凭什么敢?

  到目前为止,互联网企业做智能电视,仍然是赔本赚吆喝。

  当然,能赚到吆喝也不错。实际上,互联网企业的策略还真是赔本赚吆喝,通过别出心裁的宣传与名义上的低价,吸引消费者关注,是扩大品牌知名度的有效办法。互联网企业“以利润换市场”的策略,很像巴勒斯坦对以色列“以土地换和平”,遗憾的是,巴勒斯坦至今没有得到它想要的和平,虽然土地实实在在换出去了。

  实际上,这还是站在中观的高度看互联网企业,若站在宏观的高度看互联网企业,恐怕就不是令人忧虑那么简单了,有可能是彻底的失望。越来越多迹象表明,家电产品不啻电视要智能化,冰箱、空调、洗衣机乃至小家电都要智能化,而且这些产品将通过网络形成家庭互联网,电视只是家庭互联网的一个节点。目前,互联网企业还停留在“多屏互动”层面,主流家电企业已经开始朝多个智能终端协同迈进,互联网企业的思维,已经被主流彩电厂商甩在后面。未来互联网企业几乎没有咸鱼翻身的可能,因为在电视之外它们压根儿就没有任何积累和布局。

  长虹集团董事长赵勇说,“以后若问我你是卖什么的,我说我是卖电视的,同时我也是卖电视机传感器接口的。”未来的家电终端产品,都将成为传感器,采集海量消费者信息,这就是大数据——一个想象空间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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