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三中全会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既意味着对此前十八大就已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的继承,也意味着一系列新的制度优化的开始。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际上也是在用资源管理、环境管理、生态管理的视角深刻解读人与自然的关系。三中全会为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最佳机遇期。
“国十条”打响治理雾霾攻坚战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为此,我国提出了十条基本的治理措施,简称“国十条”。
点评:
治理好大气污染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行动计划》带动了空气污染的治理——不仅仅局限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样的“重点地区”,在各地,空气污染治理都在成为当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自觉行动。也许这个效果在2013年还不是特别的明显,但日积月累,连续攻坚,一定会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