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能源领域的混合体制改革被提上议程。但是,仍有不少专家表示“改革进度低于预期”,应“借鉴英美改革经验”。
那么,作为世界上少数私有化及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市场,英国电力市场的改革经验如何,又能否对我国电改有所启示?
私有化和电力库
“1881年,英国开始了最早的公共电力输送,用于路灯照明。”英国ITPower的咨询专家Mark Leybourne告诉记者,到1926年,英国公布了第一个电价政策,明确由中央部门负责全国电压输送。1947年,英国中央政府将电力供应统一集中管理,成立12个区域性组织,负责全国的电力供应。
1989年,英国开始了第一次电力改革。“当时执政的以撒切尔为首的保守党将电力视为可交易的商品,认为应当由市场力量决定电力价格及其供应。”Mark Leybourne表示,这次改革推进了英国电力公司的结构重组,把原中央发电局分成3个发电公司和1个输电公司,将原有的12家地区供电局实行了私有化,成立了独立的地区电力公司。
“上世纪90年代,英国形成了电力市场的强制型电力库模式。电力库由国家电网经营,负责分销电力,每半小时会发布未来24小时的电力需求情况。”Mark Leybourne说。
他介绍,根据电力需求情况,发电商之间会开始竞价,国家电网则会将最高价格作为后半个小时的分销电价。
“所有的发电商就像批发商一样,把电送到电力库里,再通过12个区域组织将电力分配到各个地方。”Mark Leybourne表示,通过这种机制,发电商就可以根据需求情况预测和控制电价,十年间,英国的私营发电商就从1990年的6个增加到33个。
电力市场改革进行时
及至2001年,英国启用了新的电力交易制度。“电力库模式被新电力交易合约(NETA)取代。新的政策不规定所有发电商都参与集合竞价,而是允许发电商与供电商直接签订合同。这样一来,发电商可以准确地预测发电供应情况。”Mark Leybourne表示,由于发电商知道自己能发多少电,而用户知道自己需要多少电,所以这样的合同通常会是长期且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