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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制度天网何以罩不住广东电网?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标签:出处] 作者:[标签:作者] 浏览次数: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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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中央三令五申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作为央企的中国南方 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在原有两栋办公楼能够满足生产办公需要的情况下,又以建设“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的名义,投资21亿多元,于今年2月开工新建总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并且新建办公楼内竟规划设计多个高档健身房、娱乐活动中心、礼堂、高档餐厅等设施(据4月10日《经济参考报》)。

  尽管最新报道广东电网回应称:在2013年7月,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后,广东电网停止开展该项目开工前的场地平整和施工准备工作,目前工程并没有正式开工建设。但从记者日前的实地采访来看,项目不仅已经开工一个多月,施工人员也都在现场忙碌着;如果不是被权威媒体曝光引来广泛关注,“正式开工建设”恐怕也只是时间问题。

  在中央长期三令五申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的大背景下,新一届政府总理李克强更不止一次的强调停建所有政府性楼堂馆所,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五年内,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尽管如此,自中央规定出台之后仍有一些地方政府顶风违规,但与央企国企所不同的是,地方政府虽然也改头换面“打擦边球”顶风违规,但一般都是“偷偷摸摸”,即使“挂羊头卖狗肉”人们也一眼就能看出是“楼堂馆所”,群众履行监督也比较容易,另外,政府兴建楼堂馆所毕竟需要财政投入,尽管违规但也必须履行正常的“程序”。

  而对于“国家电网”这样的央企巨无霸,则不仅“财大气粗”,一个省的电网公司,其实力也足以让一个基层地方政府望尘莫及,尤其是企业所拥有的权力,从人财物到产供销,几乎就是一个“独立王国”,而且企业又因性质不懂,建筑只要与其企业属性相关联,外行人几乎无从监督,正如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动用20多亿耗资居然还是“自筹”,打着建设“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的名义,建起了豪华“写字楼”,不是媒体监督披露,相信百姓群众还真的就以为是“生产厂房”。

  实际上,央企国企违反中央和国家规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被媒体披露的更不是首例,无论是违规发放福利还是超标准占用办公面积,以及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在政府部门面对制度“风声鹤唳”的环境下,央企国企依然是“聋子耳朵不怕雷”,尽管这次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明确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进去,实际上在以往的各种规定、禁令中,央企国企基本上都是“参照”执行,这也就给央企国企留下“可执行可不执行”的错觉。地方政府对央企国企这些“巨无霸”不但无法履行正常监督,出于某种利益的可虑,反而看央企国企脸色行事,以至于像广东电网这样,原有的办公大楼不仅够用,且已经超出“国标”,即便如此,广东电网依然大笔一挥,“自筹”21亿元资金新建更豪华的所谓“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并且从报道来看,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似乎也“毫不知情”。

  中央在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更具体到“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这一规定虽然严厉具体,但实际上却与法律赋予企业的多重权力“相矛盾”。我们都知道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法律赋予企业不仅有生产经营销售的自主权,更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和保持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权力,这也就意味着,广东电网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完全有建设“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的自主权,这恐怕也是该项目建设获得了广东电网的母公司中国南方电网集团公司审批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如果真出于“生产经营”需要,且已经经过上级公司的批准,广东电网兴建“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严格意义上并不违规,但事实上,央企国企类似以生产经营或建技术业务用房等借口,或以体现企业形象等名义,建设豪华办公楼、购买豪车追求奢侈享受等已经成为了某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一方面有法律赋予企业的自主权,一方面又必须像党政机关那样严格执行中央系列规定,客观上也造成了难以界定和无从监管的现实状况。

  但是,法律虽然赋予企业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然这种权力也必须在制度规范下合法运行,自主权也不能滥用,广东电网以建设“广东电网生产调度中心”的名义,不仅实质上违反中央规定顶风建设豪华办公楼,从办公楼内的设施布局来看,不但有“康体功能”,还有“餐饮和娱乐功能”,其追求奢侈享受的用意更是昭然若揭,我们在批评和谴责广东电网这种拿着国有资产铺张浪费追求奢侈享受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时,更不要忘记在曝光和查处这种行为的同时,思考如何扎紧制度的笼子,不能让天网罩不住电网,更有必要从顶层设计一套针对国企央企权力约束的规范制度,实际上用约束党政机关的一些制度规定来约束商业性质的央企国企,本身也缺乏科学和具体的可操作性,企业毕竟不同于政府机关,某些商业行为用政府机关眼光来对待既不现实,更容易造成这样的阳奉阴违,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尽管广东电网顶风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但实际上也是在增加广东电网的固定资产,只要是经过批准,财务上没有违规违纪,没有人从中贪腐,事实上却并不违法,而且现实法律中并没有“浪费罪”的刑罚条款,这恐怕也是广东电网敢于“钻法律空子”并“顶风违规”兴建楼堂馆所的一大主因。因此,政府需要做的是如何织就一张制度天网,将类似广东电网这样的央企国企罩在法规制度之内,让“全民股东”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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