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绍说,我国拟建内陆核电项目选址条件良好,不可能发生类似日本福岛核电站那样的严重事故;即使发生极不可能发生的核事故时,内陆核电厂也可以采取措施,实现严重事故工况下放射性污水的“可贮存”、“可封堵”、“可处理”等。
据介绍,世界多个国家发展核电的实践证明,滨海核电厂与内陆核电厂没有本质区别,一样都是安全的。法国和美国的内陆核电比例分别占到69%和61.5%,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建有32台核电机组;有些国家如瑞士、乌克兰、比利时等,其核电厂全部建在内陆。
徐銤表示,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相比,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核电具有明显的优势。核电生产过程对环境基本上是零排放。据测算,每建成4000万千瓦的核电,每年可替代标煤消耗1亿吨。
福岛核事故带来什么启示?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核电站的安全性以及核电站如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出现问题后未能及时作出果断正确的决策和采取科学合理的行动,是福岛核事故的重要原因。”徐銤院士表示,科学家们正在积极吸取每一次核事故的经验教训,使核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性能安全持续改进,确保核电厂安全高效地为人类发展服务。
中国核学会专家指出,福岛核事故警示了人们要预防超强自然灾害对核电厂安全的影响,促进了各个核电国家全面审查在运、在建核电厂,进一步加强核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是完善针对极端外部事件的设防能力、持续提高严重事故有效预防和缓解能力等。
据介绍,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我国积极采取行动,全面审查在运核电厂,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措施,如增高海堤防护墙、增设移动供电设备、增加非能动蓄水池等,同时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编制出台了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了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