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2012年底,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的传统制造行业,加快引进自动化装备,推进技术升级改造,“机器换人”风潮由此兴起。而东莞是首开财税扶持“机器换人”的先锋之地。2014年1月,东莞市政府1号文《关于进一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安排1200万元补贴企业的数控设备升级改造,并设立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从2014年起每年出资2亿元,连续3年共6亿元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最高补贴比例可达设备总额的15%。随着浙江、江苏等地政府的跟进,部分地区的补助标准一般都在10%以上。
中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处于爆发式增长阶段,国际机器人联盟估计,2014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年装机量达3.2万台,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大工业机器人市场。从国家层面看,“中国制造2025”出台后,顺应“互联网+”趋势,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机器人已成为“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领域。目前在中国工业机器人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用好财税扶持政策,是推动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和落实“机器换人”战略的关键。
如何发挥财税政策对研发的引导作用?
首先,建立创新型示范基地。行业主管部门可尝试建立示范基地或园区,借鉴创新示范园的做法,改革金融制度、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制度,放宽和简化国外资本和企业入驻示范园区的门槛和限制,加快国外工业机器人先进技术和高级人才引进。
其次,创建专项产业基金。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强基层理论研究,通过政策性资金建立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前沿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推进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再次,扩大税收减免力度。相关工业机器人产品经确认为高新技术产品,可考虑给予增值税低税率的征税政策,允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增加企业更新设备和购买技术的可支配资金。
此外,采用PPP(公私合营)投融资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用公私部门合营模式,打破国内从事高校院所、生产企业的独立封闭状态,避免重复研究,形成合力吸引全社会资金投入到精密减速机、交流伺服电机等核心部件的研发工程。
如何发挥财税政策对应用的促进作用?
首先,打造创新型示范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技术水平、成果转化率等标准,确立应用型示范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扶持方式,并允许示范企业实行关键零部件的进口税收减免政策,即对于国内亟须的特定领域机器人生产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如精密减速机、交流伺服电机及控制器,因本土产品尚未达到设计要求,考虑给予进口关税、增值税优惠。
其次,落实信贷扶持。2013年,浙江规模以上企业利息支出增幅达21.2%,建议财政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效益突出的生产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给予50%利息补贴,并安排商业银行优先给予贷款。
再次,融资租赁制度创新。借鉴日本扶持经验,政府出资成立基金,提供低息资金,组建机器人租赁公司,购入机器人后长期租给用户,用户每月只需付租金,从而减轻机器人应用企业的购置压力。
此外,积极扶持培训教学。由各级政府出资建立和扶持培训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应用机器人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