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开年第一周的周末,人民电器集团董事长郑元豹就企业如何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 者:请问郑董事长,您将如何看待元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原来的《劳动法》相比,对劳资关系有什么新的定位?
郑元豹:我有一个比喻,在企业如果进行角色分工的话,如果把一个公司比作一支部队,那么董事长就是首长,员工就是士兵。一个公司如果是一支船队,那么董事长就是船长,员工就是船员。《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更加强调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加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从本质上讲,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以人为本的思想。《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稳定劳动队伍的基本法律。我们坚决拥护、坚决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我个人认为:《劳动合同法》不是单单针对企业主,也不是单单针对员工的,而是针对全中国人民的。《劳动合同法》把公务员、社会团体职员都纳入了管理范畴,所以说《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对象是13亿中国人民,是维护13亿人民根本利益的。我要强调的是,企业主也是人民中的一员,从广义上来说,也是普通劳动者之一。而且企业主和员工的身份也是可以互相转换的。
今天你是员工,明天也可以是企业主;我今天当企业主,明天也可以当员工。其实在企业里面,企业主和员工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统一的关系。是生死相关、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企业主要办好企业,最关心的事情就是如何爱惜员工,就是要始终把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企业主办企业的目的就是要为员工提供就业、为国家创造税收。在企业内部,所有的管理手段,包括利益分配手段,其出发点和立脚点都是为了替员工更好的理财,把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这一点也是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相吻合的。企业主的责任就是帮助员工通过合法劳动,获得合法收入,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企业主的任务就是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地服务员工,为员工创造最大的利益。同样,员工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只有更加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才能有更多的收入,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记 者:有很多人认为《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作为企业主,你将如何防止你的企业发生违反劳动法规的事件?
郑元豹:刚才我已经讲过了,我也是普通劳动者之一,只是社会角色的分工不同而已。《劳动合同法》是保护所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些企业主的权益。
我不反对认为《劳动合同法》主要是维护劳动者的的说法,这里的劳动者是指的狭义的范围,指一线的工人,指劳动者角色分工中做基层工作的人,这是劳动者中范围最大、人数最多的群体。这个群体也是市场经济的主力军。
市场经济是全球的经济,是老百姓经济。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全球信息一体化进程已经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也是面对全球发展的、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分秒必争的经济,是全中国13亿人、全世界65亿人都可以自由参与、自由竞争、自生自灭、自由淘汰的经济。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对中国经济进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肯定会产生重大影响。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世界生活必需品的三分之二、生产必需品的三分之一由中国人制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经济也是维护全世界人民根本利益的经济。那么,要发展经济,更好地维护全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惟有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改革开放、进一步科学发展、进一步发展我们中国的经济、办好中国的企业。每一名劳动者都有责任和义务更加积极地参与到这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之中。
不管是企业主还是普通员工,都要以民族利益为重,都要保护民族品牌。树立品牌是要有时间观念的,《劳动合同法》出台,立法目的不是要员工把企业搞垮了,而是要更加规范企业的用工关系,更好地发挥员工参与维护品牌、做精做强品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快地发展我们的民族工业。
树立民族品牌是国家生存发展的根本,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更是我们全体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主和劳动者维护、遵守《劳动合同法》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不存在一方欢迎、一方反对的问题。劳资双方都是维护《劳动合同法》的主体,既是守法的主体,也是维护的主体。
人民电器建厂十一年了,我一直有一个用人的宗旨,叫做“爱众人之心,聚天下英才。”一直在企业酿造一种“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氛围,我们的劳资关系一向稳定和谐,从来没有发生大的劳资纠纷,更没有大的劳动仲裁和因为劳动关系发生的法律诉讼。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后,我们会主动采取相关措施 ,坚决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我相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人民电器一定可以建立更加和谐的劳资关系!
记 者:难道对这个大家都说主要是针对你们企业主的法律你就一点没有意见和建议?
郑元豹:共产党维护13亿人的根本利益,就是依靠法律来维护的,《劳动合同法》是维护企业主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的。企业和企业家最大的社会责任不是纳税、就业、扶贫,纳税、就业、扶贫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基本的职责。企业家最大的社会责任是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维护法律的权威,遵守法律的约束。当然也包括承担、维护、遵守《劳动合同法》赋予的责任、权威和约束。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法律越健全,经济基础越过硬。我是坚决拥护《劳动合同法》的。这一点决不含糊。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全社会都在关注这个法律的实施情况,包括法定节假日、工资结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等配套的法律和制度都在做相应的调整。我个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很好的法律,但是也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企业是使用这个法律的主体,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变化,发现不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地方,所有劳动者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个关系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使《劳动合同法》真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大法之一。